“禁狗令”能否喚起城市養犬文明?
日前,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社會上關于哈爾濱“滿城打狗”的不實流言,同時表示將對《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認真執行以維護法律的權威性。“滿城打狗”的流言至此劃上了句號,但“禁狗令”引發的波瀾尚未平息。“滿城打狗”的流言緣何大行其道?城市管理如何更好地兼顧各方利益?“禁狗令”能否喚起城市養犬文明?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這一風波進行了深入調查。
“滿城打狗”流言大行其道
今年4月1日起,哈爾濱施行《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在哈爾濱建成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包括藏獒、阿根廷杜高犬、金毛犬、松獅(大體)等49種烈性犬、大型犬被禁養,肩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的純種犬及雜交犬均在個人禁養范圍內。
實施細則一出引起軒然大波。禁養爭議出現不久,網絡上滿城打狗的傳言大行其道,有人還配上屠殺狗的圖片,慘不忍睹,引發了眾多網民的聲討。
然而,一些生活在哈爾濱的網友表示,“根本沒有見到‘滿城打狗’的景象”。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峙表示,到目前為止,哈爾濱沒有一只居民飼養的犬只被公安機關強行留置或者處理。“網上一些所謂打狗、殺狗的圖片均不是哈爾濱的。”
記者了解到,今年11月起,哈爾濱警方將對市區內禁養的犬類進行集中安置和飼養,“絕不會采取隨意虐殺的處理方式。”韓峙說。
網友“搬磚匹夫”說:各種“愛狗組織”、“社會名流”粉墨登場,出發點卻是基于“滿城打狗”這么一個顯而易見的彌天大謊,“盲目、跟風、不理性可見一斑”。
天涯網友“蓮花繞座”說,“流言止于智者”,“不能奢求所有的網友都擁有火眼金睛,但希望網絡上能夠多一點理智和清醒,認清流言與真實”。
養犬話題牽動市民神經 支持與反對聲音激烈對立
記者采訪中發現,支持和反對《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聲音激烈對立,愛狗人士傾訴人與狗的真摯感情,而一部分市民則對日常所見的不文明養狗行為非常憤慨。
“這狗從小一直養到現在,在心里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了。”在哈爾濱市香坊區司徒街上,蔡慶濱用手比劃著當年狗的大小,兩只金毛不時湊到記者身前蹭兩下又回到主人旁邊,“我今年60歲了身體不太好,在這兩只金毛身上花了不少時間,朝夕相處有感情,送走后就再也不養狗了,心里真不是滋味。”在網絡上,更有許多網友聯名轉發消息“求救”,呼吁聲援“哈爾濱狗狗”。
記者采訪過程中,不少市民也圍了上來訴說養狗的弊端。市民伊素云說:“路兩邊狗屎可多了,也沒見誰拿紙清理的,把小區環境搞得特別臟。”一位環衛工人說,“草坪和人行道簡直就是狗的廁所”。市民張郁忱說,他住二樓,三、四、七、八層樓的住戶都養狗,狗在樓道里撒尿,味道很嗆人,“在路上碰到大狗也不知道咬不咬人,只能躲著走”。
韓峙告訴記者,目前哈爾濱飼養寵物犬數量在十萬只以上,每年公安機關處理犬只傷人和引發的治安案件達500余起,并且呈逐年上升趨勢,“犬患”問題日益突出,亟需出臺《養犬管理條例》。
立法“最后一公里”應慎重
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所長王元慶說,《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經過網站公開、報紙全文刊登、專家論證、問卷調查人大代表、熱線來信搜集市民意見等多道程序,做到了民主立法、開門立法。
然而,記者發現,《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并沒有確定禁養“烈性犬、大型犬品種的目錄”。對于這一引發網民最大爭議的目錄是如何出臺的?《條例》規定:“由市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確定。”
哈爾濱市公安局負責犬類管理的人士介紹,他們經過與相關部門3次會商,并參照濟南、長春、成都等多個省會城市的現行養犬管理規定,最終確定了49種犬以及肩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的禁養標準。不少網民對此提出疑問,這49種犬如何確定,身高體長的界定依據,有無經過充分征求意見和討論。
記者察看了上述負責人提供的及網絡上公開的多個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和“公安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的條款均出現在各地的規定中。這位負責人說,與各地相比,哈爾濱的禁養標準并無特殊之處。
知名媒體人閭丘露薇在博客中對此事評論說,管理是必須的,問題是如何管。比如禁止養的烈性犬的品種,是否經過了充分咨詢。其實對于狗的管理,和社會管理是一樣的,立法是建立一種社會契約,自然需要有公開聽證,或者設立咨詢期,讓民眾有機會參與。而政府作為被委托的管理方,所有的做法不能違反立法原意。管理狗,說到底是管理人,狗本身沒有任何過錯,它們做錯事,還是人的問題。
有關人士建議:行政干預之外更需社區居民自律
總部設在香港的動物福利慈善公益組織“亞洲動物基金”表示,犬只出行是否對外界造成安全隱患以及破壞周邊環境衛生,這完全取決于養犬人是否做到文明養犬,建議加強“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和監督工作,對違反文明養犬行為的養犬人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罰,規范養犬人文明養犬行為。
“亞洲動物基金”建議以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的理念代替對限養犬種的限制,對每戶限養一只犬規定變通執行、照顧現有飼養不止一只犬只的家庭,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教育,科學人道地管理城市流浪犬只等。
“隨著養犬的興起,人們的責任意識并未同步,政府立法對養狗行為做出規范,但執行面臨難題”,上海市社科聯黨組書記沈國明說,“目前較為有效的做法有小區規則、居民公約,由小區內居民共同制定規則,進行自我約束,同時發動志愿者組織及宣傳的力量,讓生活在城市中的人而非只是警力參與其中。”
“法律不是兒戲,得有它的權威性,我們作為執法部門將按照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犬類管理大隊教導員尤龍說,“如果養犬人不在人群聚集地遛狗,遛狗避開老人、孩子,自覺清理犬只糞便,也許就用不著什么條例了。”
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