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寵物狗將強制種狂犬疫苗 攜犬出戶須掛牌
近日,記者從山東省青島市畜牧獸醫局 、市公安局 、市城管執法局獲悉,為有效防控犬類狂犬病的發生和傳播,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 青島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開始對犬類狂犬病實施強制免疫。其中,市內四區和嶗山區建成區的犬類狂犬病集中免疫和免疫標志牌換發工作,截至4月30日結束。
根據規定,2010年已進行狂犬病免疫且期限滿一年的犬,養犬人應攜犬及犬的免疫登記證和免疫標志牌,到定點免疫門診進行健康檢查,重新接種狂犬病疫苗,再憑舊免疫標志牌換發新免疫標志牌;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給犬佩掛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標志牌,主動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免疫標志牌丟失的,養犬人應當自丟失之日起3日內到原發證機構申請補發標志牌。
市南區 、市北區 、四方區、李滄區和嶗山區的養犬人需攜犬于4月30日前,到市畜牧獸醫局指定的免疫門診實施免疫(見表);其他區 、市到所在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定的免疫門診實施免疫。 (崔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