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入冀動物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入冀動物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
為加強外省入冀動物監督管理,防止重大動物疫病傳入,保障我省畜牧業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外省入冀動物實行指定通道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政府設立秦皇島市山海關區邊墻子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等19個入冀動物指定通道(詳見附件),同時撤銷原49個公路動物防疫監督站(點)。
指定通道若有調整,由省農業農村廳報省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可根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形勢需要,與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會商并報縣級政府批準后在公路交通要道設立臨時檢查站(點)。
二、凡經道路運輸動物進入我省的,應當從指定通道進入,接受所設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監督檢查(包括查證、驗物、消毒及信息登記追溯等),檢查合格并取得簽章后,方可入省。
三、凡未經指定通道運輸動物進入我省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農村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四、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交通運輸等部門強化指定通道管理,做好指定通道人員、物資、經費等保障工作。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施行。
附件:入冀動物指定通道名單
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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